玉溪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信息公开
年度工作报告
学校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国令第711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办厅函〔2010〕44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精神,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玉溪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在玉溪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完成《玉溪师范学院2023至202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收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玉溪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s://xxgk.yxnu.edu.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玉溪师范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77-2052896。
一、概述
2023-2024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的总体安排,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创新方式方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内容要求,推进信息公开与办学治校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强化管理服务理念,加强二级单位统筹联动,不断提高公开实效,持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质效,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坚持信息公开工作与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由学校办公室牵头部署,发布《关于持续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明确学校主要负责人为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二级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为具体负责人的三级工作机制。制定《玉溪师范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任务分解表》,所列事项逐一对应到相关二级单位,明确各责任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限,并安排专人跟进督办落实。
(二)强化信息公开,提升工作效能
学校设立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健全线上线下信息公开渠道矩阵,充分利用学校网站、数字校园内部信息、OA系统、微信公众号、二级单位网站、校报校刊、宣传栏等方式,及时发布招生考试、财务、资产及收费、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服务、学风建设、学位及学科信息等十大类公开事项。
(三)加大信息管理,严格审查公开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和《玉溪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妥善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程序,保障师生知情权和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网公开的信息内容涵盖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等10个类别41项事项。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基本信息
学校网站主页向社会公开学校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学校基本信息;有关规章制度、学校发展规划、人才招聘计划、招标采购计划、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及学校改革发展动态等信息。
2.招生考试信息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及时通过学校官网、学校招生信息网、学校微信公众号、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中国教育在线等网络媒体公开招生信息,涵盖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录取程序、录取结果、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录取新生复查情况等各方面信息;同时设立招生咨询电话和邮箱,解答考生和家长咨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大纲、招收研究生人数,及时通过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学校主动按时公开财务制度、收费信息及预决算信息,其中,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在学生密集的地方如食堂、宿舍等地方制作收费公示牌进行公示;预决算信息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按时在信息公开网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同时每年在教职工代表大会向教职工公开上一年度决算收支情况及下一年度的预算情况。本年度新增公开信息共7条,包括学校财政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学校决算信息公开及相关财务制度的公开。
学校校办企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23年9月—2024年8月资产负债情况:资产总额1472.92万元,资产负债834.07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638.85万元。
4.人事师资信息
公开信息包括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等。
5.教学质量信息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57个,招生专业43个,涵盖教育学、文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农学9个学科门类。其中教育学4个,文学6个,法学4个,理学10个,工学6个,管理学4个,经济学1个,艺术学7个,农学1个。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为95.15%。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4603人(本科学生13896人,专科707人)。强化学业规划,构建“全覆盖、专业化、精准化”的就业指导与生涯规划教育体系,推动就业-招生-人才培养一体化联动,开展访企拓岗,开拓就业市场,推进建设实习就业一体化基地,开拓高质量就业新领域。加强重点群体帮扶,着力提升学生考研升学率、就业去向落实率。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确保学生的全面发展,开展学业辅导、心理辅导、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指导、艺术教育等;做好奖助学金的评定与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与审核、贫困大学生资助及大学生医疗保险等工作;通过严格的规章制度和丰富的思想教育活动,加强行为管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
7.学风建设信息
本学年学校制定《玉溪师范学院科研诚信建设与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法(试行)》,通过文件、会议、培训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按规定公开玉溪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2023年工作报告。
学校学习风气呈良好态势。以思想教育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强化基础管理为突破口,加强部门联动和协同,以教风带学风,形成“导学、督学、领学、促学”机制,充分发挥学生主体意识,激发学生乐学善学,效果良好。
8.学位、学科信息
本学年,学校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美术与书法、体育、资源与环境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包括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等。
10.其他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1月1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中共玉溪师范学院委员会进行了巡视。于2024年3月7日向学校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学校党委针对巡视指出的7方面26个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梳理归纳制定187条具体整改措施,实行“挂图作战”,销号整改。
(二)公开的信息数量
本年度,学校按照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所列内容,通过学校网站发布公开信息(含通知公告、新闻信息等)1670条;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粉丝数达到4.3827万,2024年,更新内容181期,推送内容414条次,累计阅读量40.1万次。官方视频号发布视频6条,粉丝数288人。
(三)公开方式和途径
1.网络及微平台:玉溪师范学院主页、玉溪师范学院新闻中心、信息公开专栏、招生与就业信息网和二级单位主页及信息公开栏、官方微平台、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平台等。
2.传统媒介平台:玉溪师范学院报、玉溪师范学院学报、校报、学校年鉴、校园广播台、校园电视台、宣传橱窗、电子宣传屏等。
3.会议平台:学校教代会、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学代会、红塔讲坛、校友工作会议、座谈会、讨论会、工作例会等。
4.特色活动与栏目:校领导与学生面对面、校领导接待日、书记(校长)信箱等。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年度,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学校将依申请公开作为主动公开的重要补充,严格执行《玉溪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2023-2024学年学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学年,学校通过多种信息公开途径和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开各类涉及大家切身利益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各方面信息,并收集相关信息的诉求,接受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良好,充分保障了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知情权,得到了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肯定。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学年,学校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
学校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1234”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信息公开清单的全面落实。
一是形成一大格局。严格执行《玉溪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二级单位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日常事务、工作职责、监督检查等要求,形成由学校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二级单位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大格局。
二是构建两级体系。在完善《玉溪师范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基础上,督促各二级单位依据清单,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清单,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形成两级信息公开清单和较完备的工作体系。
三是落实三项保障。强化人员保障、条件保障和制度保障,配备专人负责全校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网建设更新纳入学校信息化相关建设系统统筹考虑;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四是搭建四个平台。在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上,采取“3+1”的公开模式(即三类平台+特色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及微平台、传统媒介平台、会议平台和特色专题,不断创新信息工作方法,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有效保障社会关切和师生关注的问题及时公开。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以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和广大师生群众期望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1.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不够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2.师生对信息评议和反馈参与度不够,校内二级单位对于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措施
学校将继续贯彻落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切实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成效。
1.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时代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明确二级单位信息公开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持续提升信息工作业务能力,推进学校信息公开水平。
2.坚持以师生为中心,持续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围绕师生广泛关注内容,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有效利用好各类信息公开载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持续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规范信息公开事项办理流程,提升学校信息公开质效。
七、其他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玉溪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信息公开事项情况表
玉溪师范学院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