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师范学院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厅〔2017〕3 号)精神,遵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 29 号)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 号)等要求,现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玉溪师范学院 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清单事项公开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八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玉溪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xxgk.yxnu.edu.cn/xxgknb.htm)查阅或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玉溪师范学院办公室联系。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4号;邮编:653100;联系电话(传真):0877-2052835)
一、概述
2020-2021学年,玉溪师范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玉溪师范学院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落实《玉溪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玉师院〔2017〕86号)规定,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全面布局与重点监督兼顾,落实各部门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完善各部门主动公开机制,逐步完善工作体系,促进各单位提升信息公开意识,及时向社会公开办学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通过信息公开工作,为推进学校“加强基层党建、加快转型发展、加速内涵提升”三大重点工作任务和努力建设成为一流地方应用型大学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
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结合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和学校实际,对各部门权责事项作了系统梳理,明确了分工职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各项工作制度的建立,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相关校领导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并在校园网主页上设立了信息公开网。通过进一步强化全校信息员队伍建设,确保各职能部门有专门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为做好此项工作,对《玉溪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进行了学习传达,根据学校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清单内容,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公开时间、负责部门等。遵循“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建立健全校内合力机制,保障各部门工作有机联动,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的公开,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
(二)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落细
学校对 10 大类 50 项信息公开清单内容进行了科学分类管理,主要分为基本信息、招生考试、财务资产及收费、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服务、学凤建设、学位学科、对外交流与合作、其他八个栏目,内容涵盖教学、科研、人事、干部、学工等各个办学领域信息。积极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信息公开办公室敦促各部门及时公开信息,并多次对有关信息进行研究、补充、完善,逐一对照要求予以落实。通过各级各类媒体,以及会议、年鉴、简报、公告栏等多种方式公开信息,并充分利用校报、校广播台、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学校官方微信等载体,以及学校中层干部会、教代会、新学期干部工作会等平台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提升信息公开的便捷度和效率。
(三)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
学校利用办公室主任例会、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等会议强调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做好信息公开宣传指导,积极发挥师生在校园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营造信息公开氛围。积极引导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传播普及信息公开工作知识,提升信息公开意识。同时在信息公开网设置信息公开受理和监督投诉处理模块,以便广大师生提出意见和建议。学校定期对各单位网站、校内信息门户专栏等运行情况和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据
学校继续深入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根据教育部清单 10 大类 50 条的要求,2020-2021学年通过学校主页向校内和社会主动公开信息796条,官方微信 187条,校报8期。公开清单 50 条事项网址链接详见附件。
(二)重点领域公开情况及特色做法
在招生、财务等社会公众和校内师生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方面,除严格按照教育部清单 50 条的规定项目公开相关内容外,学校继续加大公开力度,具体做法如下:
1.招生考试信息方面
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录取新生复查结果,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通过玉溪师范学院招生网常年公布的招生专业、录取的最低分和最高分等信息,方便考生查询参考,深受考生和家长好评。在网上录取期间,设置监察宣传办公室和政策咨询办公室,负责接待考生及家长来信来访和接受社会及媒体的监督和咨询。
2.财务信息公开方面
针对国家对信息公开的要求,在学校门户网站及财务处网站设置“预决算公开”专栏,专门用于公开国家及学校制定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及办法,落实“放管服”政策精神。按照教育部对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在玉溪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网的“财务、资产及收费”栏目及时公开了财务决算、预算等财务信息。强化校内预算制定机制,预算草案经学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教代会和校长办公会依次审议通过后,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最后在校内预算执行;每年财务工作报告均通过学校教代会予以公开。在学校办公区域内外设置多处收费公示栏,公示内容包含收费项目、年学费标准、总学费、收费总学分、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及物价、财政、教育主管部门的投诉电话等。
3.其他特色做法
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如党委会、干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新学期干部工作会、学生代表大会通报近期工作开展和学校重大决策信息;通过座谈和调研广泛听取校内各类别、各层面人员对学校绩效津贴分配等重大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实行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列席校长办公会制度,保证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推进信息公开与民主管理。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0-2021学年度学院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和覆盖面较宽的信息服务网络,及时、有效地将学校可公开信息向社会公众和全校师生员工公开,同时通过顺畅的信息反馈渠道,收集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相关信息的诉求,保障了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知情权。各部门和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失误、泄密等情况。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良好,得到了师生和社会公众的肯定。
五、 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0-2021学年,在疫情封闭校园管理期间,学校收到转来处理的信访件22件,均向当事人或有关部门进行了回复。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创新举措、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2020学年,学校继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创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创新举措、经验有如下两个方面:
1.积极拓展信息公开途径,在学校智慧校园平台建设中充分考虑信息公开因素,充分发挥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加强信息发布审查、舆论回应等工作;修订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了师生代表列席旁听制度,组织召开了校长与学生面对面座谈会,校领导主动走访师生及学生宿舍,及时了解情况,确保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得到切实保障。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信息化要求、强化互联网思维,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对信息化发展的驾驭能力。联合学校相关部门,进一步增强硬件技术能力,丰富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
问题有如下两个方面:
1.仍旧需要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方式和拓展公开渠道,依托新媒体媒介,继续优化信息公开专网后台管理,在信息日益丰富的新形势下不断提升信息发布效率。
2.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有效性,针对各项公开内容,应及时有效发布和更新公开内容,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于广大群众和全校师生及时查询和了解所需求的信息。
改进措施:
1.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玉溪师范学院多媒体平台和微信等平台,建设信息公开版块,将信息公开渠道由信息公开专网拓展至其他新媒体媒介。
2.深入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根据专网部分板块后台模块化管理试行经验,继续推进板块的升级管理。
七、清单事项公开情况
见附件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情况表(玉溪师范学院)
玉溪师范学院
2021 年 10 月 28日